碳纤维/复合材料出口必看!《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清单》阈值红线,你的产品达标了吗?
2024年12月1日起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清单》(商务部公告2024年第51号)正式实施。这意味着,碳纤维、复合材料及其制品的出口,不再仅仅是“如实申报”就能顺利通关的事了。一个关键指标——比强度与比模量——正在成为无数出口企业的“隐形门槛”。
你的产品可能早已“触线”
根据《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清单》,碳纤维及复合材料涉及多个管制编码,阈值标准如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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编码1C210(碳纤维及纤维材料) :若“比模量”大于等于1.27×10⁷ m,或“比抗拉强度”大于等于2.35×10⁵ m,即被认定为管制物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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编码9C110(碳纤维增强复合材料) :若增强材料的“比抗拉强度”大于7.62×10⁴ m 且“比模量”大于3.18×10⁶ m,即被认定为管制物项。
通俗地说:你的材料性能“太好”了,反而可能出不了关。
真实案例:不是“如实申报”就没事
2025年,多家企业因出口碳纤维未申领《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》而受到海关行政处罚。例如,有企业申报出口碳纤维1728千克,因未识别出产品属于管制物项,被科处罚款13.4万元;另有企业出口碳纤维8640千克同样被查处。这些企业的共同问题是——没有事先通过权威检测确认产品的比强度与比模量是否超过阈值。
怎么办?权威检测报告是关键
海关判定是否属于管制物项,唯一依据就是权威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比强度与比模量检测报告。如果你的产品指标低于阈值,检测报告就是向海关证明“不属于管制物项”的法定凭证;如果指标超标,则必须依法申领许可证。
广州老化所复合材料检测实验室,正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权威之选。




